服務與閱覽說明
圖書館受贈圖書處理原則
一、嘉義縣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有效處理受贈圖書資料,充實圖書館館藏,充分運用社會資源,節省購書經費,達到資源分享的目的。特訂定本原則。
二、贈書範圍:
本原則所稱之圖書包含紙本、數位媒體形式之圖書、期刊、視聽資料及資料庫等。
因本館典藏空間有限,受理贈書以最近2年出版的圖書為主(若為珍貴圖書或具學術價值等則不受此限)。
有下列情形之圖書資料,本館不予受理
1、教科書、升學參考書。
2、公職、就業考試用書。
3、出版時間超過二年電腦類書籍。
4、過期期刊、報紙及宣傳性小冊子。
5、宗教善印經書。
6、出版無國際標準書號(ISBN)書籍。
7、塗鴉畫線、註記、水漬及破損不堪使用之圖書。
8、違反著作權法及版權相關法令規定之圖書。
9、內容不宜或已失時效,無參考價值者。
10、其他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。
三、贈書方式
逕送或郵寄至嘉義縣圖書館(613)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7號,連絡電話(05)3799978。
四、贈書處理方式
本館擁有受贈圖書資料之全權處理權,包括典藏、淘汰、轉贈或其他處理,贈方不得附帶任何條件。
五、本原則經處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