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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縣公共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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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與閱覽說明

圖書館受贈圖書處理原則

一、嘉義縣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有效處理受贈圖書資料,充實圖書館館藏,充分運用社會資源,節省購書經費,達到資源分享的目的。特訂定本原則。

二、贈書範圍:

本原則所稱之圖書包含紙本、數位媒體形式之圖書、期刊、視聽資料及資料庫等。

因本館典藏空間有限,受理贈書以最近2年出版的圖書為主(若為珍貴圖書或具學術價值等則不受此限)。

有下列情形之圖書資料,本館不予受理

1、教科書、升學參考書。

2、公職、就業考試用書。

3、出版時間超過二年電腦類書籍。

4、過期期刊、報紙及宣傳性小冊子。

5、宗教善印經書。

6、出版無國際標準書號(ISBN)書籍。

7、塗鴉畫線、註記、水漬及破損不堪使用之圖書。

8、違反著作權法及版權相關法令規定之圖書。

9、內容不宜或已失時效,無參考價值者。

10、其他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。

三、贈書方式

逕送或郵寄至嘉義縣圖書館(613)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7號,連絡電話(05)3799978。

四、贈書處理方式

本館擁有受贈圖書資料之全權處理權,包括典藏、淘汰、轉贈或其他處理,贈方不得附帶任何條件。

五、本原則經處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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