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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縣公共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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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與閱覽說明

館室導覽

一、書庫
1.服務對象:一般讀者。
2.館藏介紹:收藏各類書籍,依「中國圖書分類法」區分為十大類、順序排列,適合小朋友及家長一起來閱讀。
3.閱覽規定:
☆一般讀者依規定辦理借書證即可借閱。
☆館藏可外借,依自動化連線館借閱規定辦理。
☆請愛惜圖書,若遺失或污損,請購買相同的圖書賠償。

書庫


二、兒童閱覽室
1.服務對象:十二歲以下之學童:
2.館藏介紹:有各類的童書、繪本、百科等,依「中國圖書分類法」,區分為十大類、順序排列,適合小朋友及家長一起來閱讀。
3.閱覽規定:
☆小朋友可憑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/影本,辦理借書證。
☆館藏可外借,依自動化連線館借閱規定辦理。
☆請愛惜圖書,若遺失或污損,請購買相同的圖書賠償。
4.推廣活動:
☆週三童樂會:每週三下午2時30分
☆林老師說故事:每週六下午2時30分
☆假日電影院:每週日上午9時 
☆小博士信箱:每月於兒童室公布題目,並現場答題。
5.本館閱讀集點卡持用須知:
☆讀者可於參加活動後至兒童室櫃檯索取「集點卡」。
☆參與圖書館下列活動時,可持「集點卡」,依規定加蓋活動認證章。
(1) 參與週三童樂會、林老師說故事及假日電影院活動,每場次可蓋認證章1點。
(2)參與小博士信箱,當月題目全答對者可蓋認證章2點。
(3) 小朋友參與讀好書,寫心得:凡閱讀優良讀物寫閱讀心得一篇,中低年級小朋友寫100字以上,高年級小朋友150字以上,每月可蓋認證章1點。
(4)參與圖書館活動,有註明相關集點辦法,依訂定點數蓋認證章。
☆只要集滿點數,可兌換精美獎品,獎品數量有限,以現場展示品為準。
☆「集點卡」請填上姓名及借書證號,不得轉讓並以個人集點點數兌換獎品(不能與他人點數合併),兌換時請出示借閱證。
☆「集點卡」有效日期以發卡日1年內,逾期未換獎品者,以3點折合1點。

兒童閱覽室

三、視聽室
1.服務對象:一般民眾。
2.閱覽規定:
☆凡持有本館借閱證之讀者得向本室服務台登記使用。
☆每人每次使用以一片為原則,如無其他讀者等候使用時可續用,惟每天以二片為限,中途離座超過十五分鐘者,視同放棄使用權利。
☆讀者如利用從事不當行為或私自拷貝具有著作權資料,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☆讀者使用本室軟硬體設備,務必愛惜,若有污損或其他違法情事而損壞者,應照價賠償。
☆進入本室應衣著整齊,禁止穿拖鞋、吸煙、進食、飲食和睡覺,並隨時保持室內安靜。
☆提供電腦上網,查詢館藏及網路資源:需憑本館借閱證方可登記使用,每人每次可使用30分鐘,不提供預約登記。上午11時30分及下午4時30分後停止借用。

視聽室

四、演講廳
1.服務對象:機關團體,請事先申請。
2.用途:電影/研習/會議。
3.可否飲食:否。
4.場地介紹:
☆有208個固定座位。
☆設備有單槍投影機、投影布幕、無線麥克風。
☆講臺上另有配置VGA訊號線、可利用既有桌上型電腦做為簡報投影。

演講廳


五、研習教室
1.服務對象:機關團體,請事先申請。
2.用途:研習/會議
3.場地介紹:申請書及收費標準:「超連結:檔案下載」
☆容納含桌椅達60-80人的場地租借,可依上課人數彈性調整桌椅分配。
☆設備有單槍投影機、投影布幕、麥克風、白板。
☆另有配置VGA訊號線,可自備筆電使用,做為簡報投影。
4.申請書及收費標準:「超連結:檔案下載」

研習教室

六、參考室
1.服務對象:一般民眾,請親洽櫃台申請。
2.館藏介紹:
☆期線裝書:典藏以線裝裝訂方式之書籍。
☆日文書:典藏日治時代出版之日文書。
☆十大類參考工具書:各類型參考工俱書供查閱,如百科全書。
☆嘉義縣文獻:典藏記載有關嘉義縣各種文獻資料或出版品,如嘉義縣誌。
3.閱覽規定:
☆參考書不外借,閱畢請放回原處。

參考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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